“RFID+”终是大梦一场?
4月25日开始,连云港市民即可通过全国统一的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交管12123”手机APP申领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电子凭证与纸质凭证具有同等效力,这也是2020年1月公安部推出的6项交管改革便民利企新措施之一。已领取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车辆不需要再粘贴纸质标志。
“机动车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与纸质凭证具有同等效力,今后,已领取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的车辆,不需要再粘贴纸质标志。”市车辆管理所副所长刘岩介绍,检验标志电子凭证将免去群众粘贴(去除)检验标志的麻烦,今后公安交管部门将不以机动车未放置(粘贴)检验标志为由进行处罚。
“在驾车遇到交通民警执法检查时,驾驶人可以主动出示检验标志电子凭证,民警将通过警务执法终端扫描电子凭证二维码,核查电子凭证有效性和机动车状态。”刘岩介绍,如未出示电子凭证,民警将通过警务执法终端或信息系统核查机动车状态,确认机动车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
同时,对发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的财损交通事故时,当事人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扫描对方车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二维码,确认车辆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在保险理赔时,可以向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出示检验标志电子凭证,用于办理车辆保险理赔相关手续。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扫描车辆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二维码,确认车辆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
此外,检验标志电子凭证也可以在二手车交易、车辆抵押等领域广泛应用,群众、企业可以出示检验标志电子凭证,证明车辆检验状况,保护当事人双方合法权益。申领过电子凭证的车主,也可以同步申请纸质凭证,选择邮寄或者到车管所自取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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