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RFID世界网
近期公安部发布《道路交通安全法 (修订建议稿)》,其中有关电子标识的安装做了明确规定,第十二条在“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后,补充了 “并按规定安装电子标识”。此次针对电子标识的修订是基于打造现代化道路交通治理格局、加强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监管、改善便民服务、完善道路通行条件和通行规定、完善交通事故处理规定、科学配置法律责任这六个方面入手。
业内人士表示,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法 (修订建议稿)》的发布,未来或为电子车牌产业加速发展提供重要政策基础,同时随着试点范围的逐步扩大,电子车牌的全国推广可期。建议关注具备电子车牌产业先发优势的设备供应商、智慧交通解决方案提供商及产业链上涉及射频器件、运维服务等业务的相关标的。
事件驱动 电子车牌关注度快速提升
2021年3月24日,公安部起草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建议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主要目的是为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及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征求意见截至日期为4月23日。
修订建议稿中一条变化引起市场关注,安全法规第十二条规定由原来的“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修改为“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当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并按规定安装电子标识。”一石激起千重浪,市场对电子车牌的关注度快速提升。
电子车牌的官方名称是汽车电子标识 (ElectronicVehicleIdentification,EVI),它是一种射频识别(RFID)电子标签,可以看做是车辆的“电子身份证”,一般安装在汽车前挡玻璃上,用于车辆身份识别。在电子车牌芯片中,会存储与车辆相关的信息,包括该车的车牌号码、使用性质、车辆类型、保险信息等等。而安装有“电子标识”的车辆,能够自动、非接触、不停地完成车辆的识别和24小时监控,即便是在每小时200公里的车速下远程采集信息,也能保证识别的精确度达到99.9%,而且即使将车辆号牌遮挡、污损、变造,都难逃电子车牌识别系统的“法眼”,具有传统物理车牌达不到的识别效果。
RFID (RadioFrequencyIdentifica-tion)射频识别是一种非接触式的自动识别技术,它通过特定的无线射频信号自动识别目标对象并获取相关数据,识别工作不需要人工干预,可工作于恶劣环境下,并且能够识别高速运动物体和多目标。目前RFID技术已经广泛应用于工业自动化、交通运输控制管理等众多领域中。与基于图像和视频处理的车牌识别技术相比,基于RFID的车辆识别准确性高、稳定性好,可以精确、系统地获取单车的状态和路网交通状况。
行业动态 电子车牌在多地区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近年来,我国积极推进智慧城市、智慧交通发展,对于电子车牌技术的应用和落地实施比较重视。为了加快电子车牌工作推进和统一标准,由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牵头主导,国标会、工信部、地方环保局、交通委等多个部委参与,制定电子标识国家标准,进行了一系列的论证和试点工作。
我国的电子车牌从2016年开始在无锡启动试点至今已有5年,《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建议稿)》的发布或为电子车牌未来在全国“从点到面”铺开提供政策基础和实施保障。
具体试点城市方面,2013年以来在深圳、南京、兰州、苏州、无锡等地方启动试点,北京和深圳也陆续完成试点。以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所在地无锡为例,2014年12月,公安部正式确定无锡成为全国首批汽车电子标识试点应用城市。在2016年初无锡市率先在全市范围内建设路面读写基站,增加安装汽车电子车牌车辆数量,由170余套读写基站和近2.5万枚电子车牌构建的“汽车电子围栏”,实现了对重点车辆、重点部位全覆盖,同时实现了电子车牌在交通数据采集分析、重点车辆通行监管、违法犯罪车辆缉查布控、公交信号优先、智慧涉车便民服务等应用领域的示范效应。
随着试点逐渐铺开和配套政策法规的完善,汽车电子标识将会对道路交通管理产生巨大影响。电子车牌绑定于车辆上,可以实现远距离安全机读写,因为电子车牌让每辆车有唯一的信源ID,因此在车辆的身份识别、拥堵收费、公交优先、流量采集以及电子警察、涉车管理等方面都将有广阔应用。此外在使用寿命方面,电子车牌要求芯片中的数据保存时间不少于10年,数据可擦写次数不小于10万次,使用寿命几乎可以伴随汽车整个生命周期。可以说,基于电子车牌系统的使用,可以改变整个被动式的智能交通管理体系,在实现主动式的交通管理同时,也能提高交通管理的效率和准确度。